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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伍軍人年終慰問金 維持二萬五千元以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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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本刊訊】行政院人事總處日前表示,一○五年年終慰問金的發給基準,仍由行政院依「退休(伍)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辦法」評估訂為新臺幣二萬五千元以下。
 人事總處表示,一○五年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有關月退休金(俸)基準數額部分,係依該辦法規定,參酌行政院主計總處最新發布之國民所得、消費者物價指數預測值,及各地方政府中低收入戶生活費之變動情形進行評估。
 新政府接任後,就一○三年迄今相關經濟指標分析,持續評估認尚無明顯且一致之成長情形,爰於一○五年八月二十二日公告維持新臺幣二萬五千元以下,與去年的發放標準相同。另外,在職期間因公成殘、死亡之軍公教人員及軍人遺眷部分,則均維持原有發給規範。(點閱次數:908)